2026年新规实施:平台算法必须和劳动者协商,超2000万人受益
2026-04-08 10:40
2026年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旨在规范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开展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平台用工关系,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指引》第三条明确提出:劳动者一方和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一方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劳动规则和算法变动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显著减损或劳动强度、劳动安全风险显著增大的,应及时开展集体协商。

原文链接:
https://rst.qnghai.gov.cn/zxzx/gnyw/query/202603201527494717.html
1、什么是“算法协商”?哪些内容和我们有关?
算法协商是指平台企业与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算法规则开展平等协商的机制。这是我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机制创新。
简单来说,就是打破原本部分由平台单方面主导的“算法黑箱”,让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真正参与到与自身权益相关的算法规则制定中,拥有话语权。
2、协商内容包括哪些?
《指引》明确,协商主要围绕订单分配、收入与抽成、工作时长与休息、时间预估与路线规划、考核与奖惩规定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事项进行。
(一)订单分配:主要包括订单分配的基本原则、订单优先分配或差别性分配规则,如按距离配订单占比、顺路单派单几率、基础分计算、劳动者评分等级权重等。
(二)收入与抽成:包括基础计价规则、抽成比例或固定服务费、极端天气或夜间补贴标准、节假日补贴标准、动态溢价算法、异常订单调价系数、最低收入保障、结算周期、车费垫付、税费及保险等。
(三)工作时长与休息: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宽放时间、每日最长在线时间和休息时长、强制休息触发阈值、停止派单时间安排、每周和每月休息天数等。
(四)时间预估与路线规划:包括明确“算法取中”原则、合理设置时间预估模型、动态调整服务时限(根据交通管制、天气预警、道路施工、物业管理等因素调整)、安全限速规则、算法样本筛选机制等。
(五)考核与奖惩:规定包括奖励规则、服务质量评分权重、差评处理、取消订单和超时处罚规则、信用分或行为分升降规则、账号冻结或封禁触发条件、人工干预与申诉机制、减少负向惩罚和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等。
3、如何保障协商落地?
《指引》第五章明确了协商结果的执行要求,从告知、落地、监督三个层面,确保协商不流于形式:
- 告知义务:签订协议(合同)10日内,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应在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向所有适用的劳动者告知协商结果;
- 落地执行:将协商结果细化为明确的制度条文和管理规章,嵌入决策和算法运行全流程;
- 监督保障:各地总工会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等方式监督履约。
已有成效:2025年已有15家平台企业开展了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逾2000万人。
随着《指引》的出台,多地已率先推出配套政策,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更具体的制度支撑。
01 四川广元:率先发布《指引》全文,推动落地见效
3月20日,四川广元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全文转发了《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并明确将推动辖区内平台企业落实协商机制。

原文网址:http://srsj.cngy.gov.cn/New/Detail/ac6da9e11cb94315b18c2ea5735a7b5e.html
广元市人社局表示,将指导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协商机制,确保订单分配、收入抽成、工作时长、考核奖惩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事项纳入协商范围。
02 陕西:打出维权服务“组合拳”,保障职工权益
2026年3月26日,陕西工会今年将聚焦职工“急难愁盼”,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贯彻实施《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针对建会入会、欠薪缺保、算法公平等突出问题,常态化运用“一函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意见书、建议书)制度,提升监督实效。

原文网址:
http://chinajob.mohrss.gov.cn/c/2026-04-01/519861.shtml
陕西省总工会将实施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推动主要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基本覆盖县级以上分支机构;重点推行平台企业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指引,引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就算法公平、劳动报酬、工作时长等开展集体协商,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权益;
同时,陕西将深化“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县域、产业园区和新业态聚集区建设“一站式”解纷平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03北京:修订《工会法》实施办法,算法规则纳入协商范围
2026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简称《工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文网址:
https://www.bjrd.gov.cn/zyfb/202603/t20260327_4568384.html
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积极保障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
畅通入会渠道:明确各级总工会推动在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帮助和指导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配送、出行、运输、家政等网约服务劳动者加入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参加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可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提醒:网约服务劳动者可通过“扫码入会、就近入会、兜底入会”等方式加入工会。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第23条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网信等部门会同工会,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工会就报酬构成、订单分配、劳动保护、算法和劳动规则等开展平等协商。协商一致后订立集体合同或书面协议。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之一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其交涉,要求停止侵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在十五日内向工会作出书面答复;拒不改正的,工会有权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和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处理:
(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或者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的;
(五)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
(六)侵犯女职工、残疾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七)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