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来了!购房补贴、额度提升、子女入学全到位
2025-09-15 10:52
01 河南:9月12日起,12条楼市新政支持住房消费
9月12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12条措施降低购房成本、助力群众安居。该措施有效期自2025年9月12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s://hnjs.henan.gov.cn/2025/09-12/3211366.html
一、持续开展房产展销活动。各地要利用“金九银十”等传统消费旺季和节假日,2025年底前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全省累计开展不少于100场房展会、购房节等展销活动,积极搭建房产超市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企业集中推出一批位置好、品质高的优质房源,搭配家电家装大礼包等让利优惠措施,持续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二、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各地对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给予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已出台的各类补贴政策可根据需要延续到2025年底,并可进一步延长。
三、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支持政策。已购买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凭网签备案合同,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免试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
四、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金融机构按相应政策执行。
五、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各地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可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再上浮10%,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差额。
六、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缴存人可凭5年内的自住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可创新个人住房信贷模式,面向无房青年群体推出匹配度更高的特色住房金融产品,更好满足青年群体多元化住房信贷需求。
八、加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力度。各地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租房。2025年郑州市力争收购存量商品房100万㎡,其他地市可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收购工作。
九、鼓励货币化安置。各地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城市危旧房改造中优先采取以购代建等方式进行安置。
十、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已出让尚未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符合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调整规划后建设高品质住房。
十一、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新出让土地上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优先推动基础设施、商业、教育等配套齐全的地块供应。对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的在建项目,各地应加快完善配套,提高项目交付品质。
十二、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各地要积极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合理降低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费用,规范房源、价格等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对发布虚假信息、干扰市场正常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采取约谈通报、责令改正、暂停网签资格、计入信用档案等方式严肃查处。
02 安徽安庆:最高可贷115万,10月起执行
9月11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意见》。该意见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anqing.gov.cn/public/4018368/2007246959.html
一、贷款政策
1.优化调整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人配偶为现役军人,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80万元。
2.支持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
缴存人在安庆市出售原有住房2年内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84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人才或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额度可叠加执行,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5万元。
二、提取政策
1.支持代际互助还贷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足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时,父母、子女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帮助还贷,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提取当日前12个月实际还贷本息额;申请结清住房贷款时,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结清贷款,提取额不超过贷款余额。
2.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缴存人及配偶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0元/年,多子女家庭的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27000 元/年,新市民、青年人的租房提取政策不变。
3.支持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在取得物业费发票一年内办理,本人及配偶提取额不超过发票总金额,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和专项维修资金凭证之日起5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总金额。
三、优化提取业务办理
简化小额继承提取业务办理。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承诺办理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资金划转至提取人银行账户,无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上的,提取人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文书(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办理。
03 四川成都:拟发布新政,商转公更方便
9月1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原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1.覆盖范围更广。打破“本市缴存”地域限制,只要在成都购房,即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也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2.办理材料更简。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第十四条明确,通过共享渠道可获取的,借款申请人无需提供资料。通过共享渠道无法获取的,借款申请人需配合提供身份证明、所购住房资料以及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的函》。
3.合作银行更多。拓宽商转公合作银行数量,凡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银行均可办理商转公业务。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APP等实时查询签约银行名单。
4.政策预期更稳。政策有效期拟从1年延长至5年,突出政策稳定性和长期性,方便职工合理安排房贷转换计划。
04 黑龙江伊春:9月1日起,放宽购房提取限制
9月10日,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最新政策优化调整及详情解读。此次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4OpO83x6yxZbLb-TkQ5TVw
一、放宽购房五年内提取次数限制
购买住房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在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且无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同一套房产可多次办理购房提取,不再受提取次数的限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但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即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三、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每个自然年可申请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办理对冲还款业务,并将月缴存额调整至不低于贷款月还款额。
四、明确公积金业务办理中公寓认定标准
缴存人购买公寓的,只有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同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